松阳县农业局职能:(一)贯彻落实有关农业、农村经济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和政策;研究、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;制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意见,并组织实施。(二)研究提出农业产业政策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、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;培育切合本县实际的主导产业,培育农产品市场,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。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,促进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一体化;指导效益农业、农业产业化经营、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。(三)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措施;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、政策,调节农村利益关系;管理、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;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业投入体系建设工作;指导、监督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、审计工作;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。(四)负责农业科研、教育、技术推广体系及其队伍建设的协调、管理工作,实施科教兴农战略。负责农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;负责全县农民职业教育、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;参与指导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管理。(五)负责编制农业生产发展规划;参与研究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;负责农牧业产品及种子、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;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;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工作。(六)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;制订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;负责无公害、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全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;负责全县生产及进口种子、种苗、农药、肥料、兽药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检查、监督工作;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;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;组织实施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。(七)负责全县农业信息工作,组织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的建设;预测并发布农业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。(八)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,做好农村能源技术指导和推广应用。(九)承担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联系方式浙江省松阳县农业局电话:0578-8010110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